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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都会区

愿景

  • 北部都会区是香港未来发展的新引擎,将为香港注入新经济动力,尤其是透过提供新土地作创新科技发展用途,可助力香港于「南金融、北创科」的新产业布局下,发展成国际化的创科中心。
  • 北部都会区是未来房屋土地供应的其中一个主要来源,集优质生活、产业发展和文化休闲于一体,推动更佳的职住平衡和绿色生活。
  • 北部都会区靠近深圳发展动力最强的都市核心区和创科产业基地,并拥有七个口岸,可以成为香港与其他大湾区城市合作的重要平台。
  • 整个北部都会区将发展为一个最终能容纳约250万居住人口和提供约65万个工作职位的都会区。

基本资料

  • 北部都会区覆盖元朗区和北区,包括天水围、元朗及粉岭/上水等新市镇、多个处于不同规划及建设阶段的新发展区、以及其相邻地区,面积约3万公顷,约为香港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 元朗区及北区现时居住人口约98万及工作职位约13万4千个。
  • 政府正积极推展北部都会区的建设。古洞北/粉岭北、洪水桥/厦村及元朗南等大型新发展区以及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已进入施工阶段。另外,新的土地发展项目,包括新田科技城、新界北新市镇及罗湖/文锦渡、牛潭尾、流浮山/尖鼻咀/白泥一带,以及马草垄一带,现正进行相关的规划研究。

交通基建

  • 运输及物流局在2023年12月发表《香港主要运输基建发展蓝图》,为香港未来的运输基建发展提供规划框架,并勾划能满足远至2046年及以后的运输及物流需求的策略铁路及主要干道网络。
  • 当中包括为驱动北部都会区的推展而推动的一系列本地及跨境运输基建项目,包括北环线、北环线支线、北环线东延线、新界东北线、港深西部铁路(洪水桥至前海)、屯马线洪水桥站、中铁线、北都公路、十一号干线(元朗至北大屿山段)、青衣至大屿山连接路、元朗公路(蓝地至唐人新村段)扩阔工程、屯门绕道以及沙田绕道等。
  • 在项目陆续落成后,主要运输基建网络将会伸延至北部都会区内各新发展区,提升这些地区与内地及香港其他地区的连系,改善北部都会区内整体交通情况。市民可更便捷地透过主要干道及铁路前往不同跨境陆路口岸,提高各口岸之间的通达性及协同效应,以及跨境基建配套的效益。
  • 与此同时,优化的主要运输基建网络亦将会加强北部都会区与维港都会区的连系,于香港东面、中部及西面加设往返两个都会区的运输走廊,创造足够容量以满足发展带来的南北走向运输及物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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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育及可持续发展

  • 在发展房屋及经济用地以创造发展容量的同时,我们亦会提升北部都会区的环境容量。
  • 北部都会区拥有丰富多样的生境,例如西面有大面积的湿地、鱼塘、沼泽、芦苇床和红树林。其中米埔及内后海湾的红树林、湿地和鱼塘,更在《拉姆萨尔公约》下列为国际重要湿地,是粤港澳大湾区以至中国南部需要重点保育的生态环境。透过积极保育和修复,可提升北部都会区内湿地的生态价值和生物多样性,成为「发展与保育并存」的一个独特都会。
  • 为达致可持续发展社区及长远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北部都会区会采用智慧、环保及具抗御力策略,在规划及城市设计、基建系统、市民出行三方面制订措施。例如制定合适的用地规划、楼宇布局和绿色建筑设计;加入「海绵城市」的功能、提供区域供冷系统、公用设施共同沟等设施;以及以铁路为可持续交通的骨干、完善行人及单车径网络,以鼓励使用绿色运输。

落实模式

  • 政府会以「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落实北部都会区内的各个新发展区。在此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下,大原则是由政府收回及清理所有已规划作发展的私人土地,再拨出土地作各种用途,包括批出土地供私人发展。在收回及清理土地之前,政府可容许规划作私人发展的土地的业权人提出原址换地申请,而他们须符合特定的准则及条件。倘若换地申请最终不获批准,政府会收回该土地,并以招标或其他方式批出。
  • 政府已于2023年12月28日公布「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原址换地的修订安排,详情可参阅地政处作业备考编号13/2023(只提供英文版本)(按此)、有关的新闻公布(按此)及立法会参考数据摘要(按此)。一般而言,申请人须留意以下要求:

    • 可供申请原址换地的用地:「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的原址换地只适用于新发展区内规划作私人发展的用地,可能包括住宅、商业、产业以及私营社会或福利设施用地。在个别新发展区内具体可供申请原址换地的用地将由政府按政策考虑指定,地政总署会适时发出作业备考,公布这些可供申请的用地;
    • 申请要求及准则:所有原址换地申请均必须符合政府指定的要求及准则,当中可能包括对原址换地用地的面积/形状及确实用途的要求、须按政府要求建造公共设施,及须向受影响占用人作出补偿及/或安置等。就相关要求及准则,请参阅地政处作业备考编号13/2023。

      在2023年12月28日的公布的修订安排中,政府亦公布如果换地申请人已拥有指定发展用地内九成或以上的私人土地,政府会考虑收回余下的少数第三方土地,并批予申请人作统一发展,以促成更多布局完整的换地申请。在这安排下,申请人必须为整块发展用地(包括少数第三方土地)补足地价,以及按政府要求建造指定的公共设施;
    • 申请期限:「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的所有原址换地址均必须在政府指定的时间表内完成。倘若无法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原址换地,政府会收回该土地。
  • 政府会适时公布适用于个别新发展区的原址换地详细安排。已公布原址换地详细安排的新发展区如下:

    • 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原址换地申请经已截止
      [请按此参阅相关作业备考编号1/2022;按此参阅已接纳作进一步处理的换地申请摘要]
    •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涉及第二期发展的原址换地申请经已截止
      [请按此参阅相关作业备考编号1/2024;按此参阅已接纳作进一步处理的换地申请摘要]
    • 其他新发展区 : 政府会适时公布相关作业备考,届时将上载至地政总署网页及在此网页更新。
  • 如就「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原址换地申请安排有任何疑问或查询,欢迎致电2231 3294与地政总署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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